冷调波子汽水

先从脑袋开始报销

过时三旬2

南浦从嘉期:

1


他这个人,身上有一股子死气。


有一年,忘了是谁浓妆艳抹的,手里晃荡来晃荡去,说出这么一句不着调的话。


大张伟登时就不乐意了。说谁呢?那活蹦乱跳一人,哪来的死气活气。挑了火气还差不多。


不是不是,嗨。断了一会儿片,才补着说。不是说像死人活人的。是这人吧,太想活着了,就太不适合活着了。这事儿是个物极必反的事儿。你想那活得久了,不也都是要死。


灯光从他额头顶上溜下来,把人浇了个透湿,也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。很快的,什么都没有了。说出这句洋溢着幸福的哲理气息的判决的人,那天或许是太高兴,喜极则失言。但他再没听到过这种话。生,死,爱,恨,跟那个嗑了开心而郁郁不乐的哲人一块儿,自此成了不愿睁眼的哑巴。


是说说这话要付出几倍的风险,连听都听不得;听了以后几辈子都忘不掉,就想着把那死气消一消。不管天灵盖有没有穿,人世总是一个要把心肺都捅一个对穿的地方。更何况他们这样的人,踩着根钢丝,瘸了腿,云中以上,站不站得住脚尚不可言,更容易跌得头破血流了。


现在这个人,还是活蹦乱跳地站在他跟前儿,一股子脱离凡胎的死气打那截白得发光的手腕里头长出来,发了芽。这次换他自己被劈开天灵盖,但他不高兴地垂着眼,好像要给那道疤烧个洞。


——他不高兴了。


有一点惊魂不定从薛之谦眼睛里窜过去,很快地没了影。他陡然发现那人就那么用福至心灵的透亮眼睛盯着他看,他连换上个笑脸的权利都被剥夺了。


这使他心烦意乱的:福至心灵的本不是他。


现在他们俩这样暧昧地,被一块口子割开的粘稠的血糊在一起了。这个感觉好像是渴的要命的人猛地灌下一大杯冰可乐,满足得胃里胀痛,几乎要吐出来——使他联想起来自己最近不断复发,成为他新女朋友的肠胃炎。


他干咳了两声,很低地掩人耳目,然后就要推开那个横在面前的胳膊挣出去:


意料之中的没挣开,还偷鸡不成蚀把米一样地,招致了更艰深的情形。他张伟哥一把摁住他那只完好的手腕扣到墙上,几乎要哭出来的眼眶发红,导致他以为他是要凑过来吻他。


于是他也就自己自以为是地预言着,扬起下巴凑上去,手腕跟眼睛都发着亮光。


破进唇舌里的时候,两个人一同生出了亵渎的情绪。只不过一边从心里头来,是因为厌恶自己;另一半从眼睛里来,目光交汇的时候,看到的那双眼睛,太亮太剔透了,蛊惑人心一样,不曾想福至心灵的本是他自己。


他固执地摁着他手腕不肯撒手。薛之谦略略有些吃痛地想扯开,伤口本没有结痂,太过亲密了,却是逼着他心口上缝线。那么固执,好像这辈子都不要他走,非要把他内里那些已经不复存在的积木块全拼起来才罢休。


高烧一样的红浮上他侧脸,昏暗的过道里头都光影明灭。


他有点难堪地、自顾自地笑:


“大张伟老师,你这样摁着我,我也没法包个扎不是。”


大老师没理会他。紧跟着说出去这句话,兀自吞下支鱼刺的如鲠在喉。


“他们说你身上有股死气——太想活着的死气——我觉得不是的。”


薛之谦哑然失笑。


哪里不是?


“你这样往手上划拉,痛快是痛快了,以后怎么办呢。


您这细皮嫩肉皮包骨头的,哪儿来这么多手腕给自个儿划拉呢。”


——退一万步讲,你又怎么知道是与不是?


他摇摇头。


“你别这么想。


在都在这了,就不会再有机会想死不死的事了。”


不痛快的。


要是让你为了这事儿难过费心思,不如一开始就把这刀收起来。


“我要是没活这么长,哪有机会等你看着我呢。”


他松开捏着他手腕的五指。他天不怕地不怕的,此时手指却颤着。


“您这是何必呢。等个什么劲⋯⋯我可是一直都看着您呢。”


有点发颤地去磨他手腕上隐约的青紫疤痕。很浅很透了,除却触上去弥漫的疼,根本是看不见的。


他也没有躲开,眼睛望进去,任由他碰。


“张伟哥,他们都说一跃解千愁——一死百了——我也爱说——可我觉得,活着比什么都重要。就算是死,为了活着,我也去死。”


薛之谦以往都不爱讲死。熟识他的人更不愿听他讲生讲死。他是个——太干净,太漂亮的人,他们一路看着他跌进不干净的泥里,心里痛疼尚不可知,更不希望他如今再露出几道旧伤疤。他以前第几次看见大张伟的时候,渐渐地也就有了他家人的想法:这人那么骄傲,好看的,光鲜的远胜于他,他怎么舍得呢。


他当然也不是不知道。冬天的苹果冻开都带着伤,也没有什么人,自始而终活得像皮囊裹外一样好看。他总想着怎么去拼好他,想必是不清楚他退避三舍,是因为不想使他难过。那几道疤,说到底,是一块劈进他们俩掌心的。


有时候他也想着问问张伟,在某些个下暴雨而后失眠的夜里头。你是不是也曾经看见过那个影子呢,夏季的时候,对面最高的那层楼上,被闪电骤急的亮光照亮以后,出现的,在火光里活着的转瞬即逝的,自己的影子。


他那年辗转难眠,甚至给父亲打电话说要跳楼的时候,也曾经见过的那个影子,被人世的大火烧的遍体鳞伤,露出里面比天空还明亮的内核来。


他盲目地觉得,他张伟哥一定是见过的,见过以后才能剥落出那样的明亮,溶在他那些看上去十足开心的歌里,听多了是极深极深的孤单,而且见的比他们都早:


他高中时靠在木椅子背上,手支着脑袋听着窗外的蝉叽里呱啦乱叫的时候,就见过了吧。


脆弱的,精致的不堪一击。


就见过了。见过了多少次,还是等着他,穿白衬衣还是过手腕的毛衣,遍体鳞伤地,垂死坚持或是光鲜地,走过那个暴雨夜的窗户前。


其实你何必等呢,本来我也不是值得你去等个百年千年的价位,等来的事也未必是好事。


“好、好——既然都这么想,


那不如咱们一块儿活着。”


十八个字,空落落的滑过耳朵,落到他虹膜上。像十八岁的——发亮的闪电劈开天空,把什么阴郁都毁去,跟他说你不必再难过了。


他不知道他的眼睛里倒映的不是这十八个字。眼眶里蒸腾起虚无的雾气,含着模糊不清的情意,全然是另一个人的影子。


有什么东西被拼起来了,发出破冰落雪的纷飞响声。他低了低额头靠在他肩上,深深地吸了口气,说。


张伟哥。


这次是真心的忧虑起来:


叫了哥,却不想再让他当哥了。


-还是没完。


后边还有很长一段,但是我好累,写不下去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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